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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建筑施工“五大员”继续教育的通知

根据国家建设部《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》第八条的规定,经省建设厅、市建设局同意,由深圳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负责组织我市建筑施工“五大员”的继续教育工作,由省建设厅核发新版“五大员”证书(过期证书收回)。凡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的“五大员”,即施工员、质检员、安全员、机械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持证已满二年或二年以上的均需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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